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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老路”逼出绿色新路

2022-4-12 09:05| 发布者: 宁宁| 查看: 490| 评论: 0|来自: 湖北日报

□ 湖北日报评论员

江滩的芦苇,天然的禀赋,是去留两难的“烫手山芋”,还是具有高度附加值的生态资源?

从“一砍了之”,到“一留了之”,再到吸引高端产业和优质项目落户的“资源明星”,石首芦苇的命运转换背后,是石首重新认识、重新发掘生态产品市场价值的探索过程。

砍了,破坏性改种,必然损害生态环境;不砍,任其自生自灭,管护也难以为继。看似“两难”的选择,看似“无解”的问题,最终在对芦苇的深度开发和高水平利用中找到了“最优解”:不仅芦苇的保护利用实现了良性循环,更是打通了一条“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摸索出了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机制。

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我们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经济发展当然不应是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竭泽而渔,但生态环境保护也不应是一味舍弃经济发展的缘木求鱼。虽说“绿水青山金不换”,但如果只是片面追求环保,简单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难免陷入“捧着金饭碗讨饭吃”的尴尬。

芦苇变废为宝,管护方式从“输血”到“造血”,既让芦苇有了好去处、好前景,也推动了地方的产业升级迭代,形成了地方经济增长的新动能。石首对芦苇深度开发利用的实践,再次向我们证明,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并非单项选择,而是完全可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事实上,只有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才有更高质量的发展,也才能有更高层次的保护。

生态不仅具有公共物品属性,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同时也是重要的生产要素。生态文明的本意,不仅意味着要保护生态环境,更意味着发掘良好生态本身蕴含的经济价值,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全面提高生态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不搞大开发不是不要开发,而是不搞破坏性开发,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湖北是生态大省,自然资源丰厚,生态责任重大。“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不能再走,并不意味着我们只能把生态资源“圈养”起来,两手一摊、无所作为。相反的,正因为老路不能再走,才倒逼我们摒弃非此即彼的简单化思维,在实现“绿水青山”的市场价值上打开视野、打破思维上的“框框”,在绿色转型、绿色创新上加快脚步,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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