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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州市总工会印发通知,全面启动2023年度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工作。
为精准帮扶全市城镇困难职工,建立完善工会预防返贫返困常态化帮扶机制,根据相关规定,全市各级工会按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并给予相应帮扶资金。
建档对象
1、深度困难职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计算办法为:(家庭连续12个月总收入-家庭连续12个月刚性总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个月≤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相对困难职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计算办法为:(家庭连续12个月总收入-家庭连续12个月刚性总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个月≤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3、意外致困职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家庭。计算办法为:(家庭连续12个月总12收入—家庭连续12个月刚性总支出费用和家庭意外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个月≤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建档帮扶: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含个体工商户),在农村合作社务工的人员;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包括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含优录免费生),以及大学中外合作专业;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情况,提供明显虚假证明资料的;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家庭实际经济状况的;有在就业年龄段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家庭成员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农村低保户的农民工。
救助项目
根据致困原因和资金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家庭,重点实施一项救助,也可实施多项救助。
1、生活救助项目。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支出、住房、取暖降温等方面生活保障。
2、医疗救助项目。主要用于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重病残疾护理、患慢性病长期服药、感染重特大传染病等,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和其他部门救助后,仍然难以承担的医疗医药费用的补助,补助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含自付和自费部分)。
3、助学救助项目。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期间所需学费、生活费、路费和其他必要支出。
申报方式
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带齐相关证明资料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基层工会本着“谁申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入户调查、信息比对、审核公示和材料申报工作,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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