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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州市总工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顺利帮助困难女职工拿到20余万元补偿金。
2020年9月,李某入职某公司在生产车间从事送电极片过辊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2年9月下旬,李某在操作过辊作业时,右手被卷入机器致多个手指压伤,当天被送往武汉协和医院治疗。2023年3月,被随州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七级。公司对结论不服,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作出七级工伤的最终结论。由于公司未买工伤保险,双方因医疗费用与工伤赔偿问题产生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李某2023年12月向市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
得知李某家庭困难,市总工会委派法律顾问王艳律师给予法律援助,指导收集证据,代为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市“人社+工会”裁调对接工作室也积极做工作促进双方和谈,经过调解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公司在2024年1月一次性支付因劳动关系产生的李某工资、工伤保险待遇等合计人民币20.5万元。
市总工会提醒,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依法购买工伤保险,劳动者也可以在工伤发生后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权益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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