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谢先生银行卡到账工会发放的5250元意外伤害互助保障金。
谢先生是市直某单位职工,今年9月初,他所在单位根据相关政策,为全体职工参加了湖北省在职职工互助保障四项活动。不幸的是,9月15日谢先生在郊外游玩时不慎跌倒受伤,随后在医院住院15天,医疗费用合计1.23万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12万元,个人自付1100元。
出院后,谢先生所在单位向市总工会咨询,该单位已按185元/人标准(女职工210元/人)标准,花费1790元为全体职工办理了职工互助保障,是否可以申领保障金。
经审核,尽管谢先生住院理赔在30天观察期内,不能领取住院互助金,但符合意外伤害互助金申领条件,顺利领到5250元互助保障金,比个人自付的1100元还多出4150元。
职工互助保障是一项公益性、非盈利性项目,是各级工会组织广泛联系、贴心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载体。作为全国唯一针对在职职工量身打造的公益性保障活动,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职工减轻压力、分散风险。互助资金省级统筹,只要单位集体参加活动,职工在患病或遭受意外伤害时便可申请领取互助金。
随州市是湖北省首批开展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市州之一,目前市直已有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编办、市妇联、市经信局、高新区区属部门、相关企业共35家单位完成入会,覆盖职工千余人。
在职职工互助保障包括住院医疗、重大疾病(35种重症+25种轻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意外伤害、女职工特殊疾病等四项活动。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的在职职工,年龄在16至60周岁之间,都可以通过所在单位的工会向随州市各县市区工会经办点申请参加。市总工会咨询电话:3593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