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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十天遭遇工伤,工会调解拿到赔偿

2025-4-21 11:4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0| 评论: 0

入职十天便发生工伤事故,产生高额医药费,职工和企业都觉得冤枉,发生争议互不退让。工会组织及时伸出援手,化解矛盾,帮助职工拿到补偿。

2023年8月10日,入职某建筑工程公司模板工岗位,双方签订固定期限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合同》。当月20日,张某在工作中不幸被塔吊材料撞伤,住院治疗40天。公司先后垫付费用7.9万元,

出院后,经人社部门认定,张某构成八级伤残,停工留薪期12个月。张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等诉求。双方就赔偿数额存在争议,多次协商无果。2025年4月,张某向随州市“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室求助。

调解员详细询问了事情经过及双方沟通情况,特别是争议方面,并收集了相关佐证材料。经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对《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伤残津贴、补助金标准的理解不一致。

调解员及时找到了该建筑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到企业愿意履行赔偿责任,也反映了企业目前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足等实际情况。

调解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依据法条讲明法定赔偿范围,引导双方理性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建筑公司赔偿张某共计11.5万元,首期3.5万元现场支付,剩余部分分两期于2025年10月1日、12月31日前付清。

这次争议的解决,从受理到和解,共计七天,避免了仲裁、诉讼漫长程序,赔偿方案也兼顾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偿付能力,双方都表示满意,消除了对立情绪促进了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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