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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总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三个子议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分别是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发挥职工先进典型人物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新兴领域基层组织建设。下面,结合今天的会议议程,我讲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今年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也是每5年一次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年。党中央隆重召开庆祝表彰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是我国工运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以及全体工会工作者的巨大的鼓舞。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度评价100年来党领导的中国工人运动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充分肯定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工会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刻总结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宝贵经验,对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寄予殷切期望,对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工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讲话贯通历史、现实、未来,立意高远、思想深刻,言简意赅、饱含深情,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历史眼光和深邃思考,具有重大政治意义、深远历史意义、深刻理论意义、鲜明实践意义,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工会工作守正创新、推动我国工人运动蓬勃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工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一体学习、一体领会、一体落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深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
今天我们讨论通过了《湖北省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的意见》。针对工会工作法治化做出系统的研究部署,在湖北工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第一,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全总工作要求的实际行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强调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省委明确提出,要提高群团工作法治化水平。全总也多次作出部署。今年“五一”表彰大会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在座谈会上再次强调,要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这也是全总“559”工作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推进工会法治化,是顺应大势、落实要求的关键举措。
第二,这是湖北省工会领域法规实施的需要。2022—2025年连续4年,省人大常委会每年都有工会领域的立法议题,先后出台了“一办法一决定四条例”,即《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决定》《湖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省总工会已将这6部法规汇编成册,印发给大家。这是湖北工会领域立法的重大突破。法律是国家意志、人民意志的体现,是最强大的武器、最强有力的手段。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今天的会议就是一次法律和法规实施的动员会。运用实施好这些法规,才能真正做到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开辟工会工作法治化的新境界。
第三,这是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一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必须遵循事物的发展规律,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如果工作中只是简单重复实践,永远只能原地踏步;想要再上台阶,就要不断实践、不断总结、不断提炼,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宝贵经验转化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制度规范,反过来再指导实践,这样才能进入到更高的境界,这样的方式才是高质量发展的方式。所以,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对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进行深入思考、系统谋划、总体部署,就能更好地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工会工作法治化涉及方方面面,《意见》进行了系统安排部署。在这里,我重点强调几项工作。一是普法宣传。法规出台后首要任务是学习、宣传、普及,为此我们把相关法规汇编成册,方便大家翻印下发学习。还要通过各种场合、各种形式开展普法,让这些法规成为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强大的法律武器。二是制定配套措施。法律作出规定后,必须明确具体实施路径和操作办法,否则法律条款就会沦为一纸空文。我们强调“一款一策”,并非要求对每个条款都另行发文,而是针对一些重要要求,要清晰谋划如何落地、如何执行,制定出具体的配套措施和操作办法。三是用好“一函两书”。工会发出“一函两书”是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落实法律责任的有力武器。我们要做到敢用、会用、善用。“敢用”就是要认识到法律是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的体现,“一函两书”是法律赋予工会的强大武器,要理直气壮地运用。“会用”就是要依法依程序运用,不能想当然意气用事。“善用”就是对业务要非常清楚,什么时候用、用哪一种、用在什么场合、用的频次有多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探索积累。四是完善法律服务保障体系。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是重要一环,这需要强大的法律服务保障力量和资源。不仅需要工会充分动员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更需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比如成立法律服务团,需要明确组建方式和具体服务细则;再比如建立法律服务站,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签订协议,为职工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这份文件是带有普遍性的、一般性的部署,各地要因地制宜、具体落实。
三、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先进典型人物示范引领作用
《省总工会关于充分发挥职工先进典型人物示范引领作用的意见》对这一领域的工作进行系统谋划部署,旨在将这项工作“想清楚、说明白、做到位”。文件不是出台新的政策,而是重在落实已有的政策。
第一,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2025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一代又一代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在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动时代进步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指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人民的楷模、国家的栋梁。强调要进一步讲好他们的故事,引导全社会学习他们的事迹,弘扬他们的精神,勉励受到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保持本色,继续努力、再立新功。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劳模的尊崇礼赞和关心厚爱,为广大劳模在新的起点上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贡献,为激励广大职工群众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增添了无穷的力量。出台《意见》正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具体行动。
第二,这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劳模工作体系的有效举措。今年1月,省总工会安排部署专题调研。经过三个月时间,形成了一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比较清楚地反映了全省职工先进典型人物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决策提供了依据。比如,在劳模先进工作者里面,男性占68%、女性占32%;非农领域占84%,农业领域占16%;在职占75%,退休占25%。每年享受过一次体检的占63%,就医享受绿色通道的占12%,参加过疗休养的占87%,薪酬待遇有提高的占41%。此外,还存在劳模政策、待遇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这次调研表明,我们对劳动模范示范引领这项重要工作还缺乏系统清晰的认识和谋划。出台《意见》对保障劳模权益、提升劳模工作质量、激发职工奋斗精神等方面,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要树立系统观念。劳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这次出台的《意见》贯穿劳模工作全过程,涵盖培养、选树、表彰、待遇落实、后续跟进以及宣传报道等全链条。《意见》进行系统谋划,是开创性之举,意义重大。如同木桶理论,任何一块木板短板,水都装不满。《意见》里的条款也是如此,任何一条落实不到位,整个劳模及先进典型人物服务工作都将受到影响。如果缺乏系统思维,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没有章法,必然难以推进。出台这份《意见》就是为了树立系统观念、运用统筹方法,把劳模工作做扎实、做出成效。
要加强宣传报道。“伞”形工作格局其中一“点”就是典型引路,典型引路是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手段。一个劳模就是一盏灯、一面旗帜,能引领全体职工看齐。要通过宣传报道让劳模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今年,五一前夕的宣传报道力度空前。各大媒体都推出了系列重磅报道,提升了劳模知名度与影响力。宣传报道要主动策划,工会要主动为媒体提供素材和采访便利,明确报道思路、规划专题内容,牢牢把握宣传主动权,提高传播实效。
要落实政策待遇。主要做好三件事情。第一件事情,开展落实劳模政策待遇集中行动。今年要针对我省所有劳模、先进工作者的待遇落实情况开展集中梳理。我们为大家准备了政策汇编,其中附有政策清单。各地各单位对照各自管理的劳模等先进典型人物,一条一条核对待遇落实情况。没有落实的,书面请示党委,争取党委重视研究,通过领导批示、上常委会或专题会研究,再由各部门落实。第二件事情,建立劳模待遇落实的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劳模待遇落实工作指引,明确工作路径和程序,形成规范化工作流程,进入常态化工作轨道。第三件事情,建立数字化管理系统。当前劳模管理仍采用手工、传统方式,管理粗放、效率低下、差错频出。省总正着手在湖北工会APP里设置专门模块,实现劳模数据的动态化、系统化管理,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四、扎实推进新兴领域基层工会建设
今天我们在青山区召开现场会,主要任务是扎实推进新兴领域基层工会建设,意义重大。
第一,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以下简称“新兴领域”)党的建设。新兴领域职工群众是经济社会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建、工建的广阔空间与重要阵地。它们体量大、分量重,能否把他们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关乎人心向背和党的长期执政根基。
第二,这是服务支点建设的现实需要。省委、省政府部署支点建设,要求各方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新兴领域是创新创造的活力源泉,激发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务必重视新兴领域工会建设,凝聚力量服务发展大局。
第三,这是工会强化自身改革的内在要求。工会自身改革要强“三性”、去“四化”,推进“小三级”工会建设,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覆盖,不断提高建会率和入会率。只有广泛吸纳新兴领域职工,才能将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组织他们建功立业,维护其合法权益,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
前几年,我们在“小三级”工会建设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效。目前,乡镇(街道)、村(社区)这两级基本覆盖,但在新兴领域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开展新兴领域基层工会建设,是“小三级”工会建设的延伸与拓展,是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工会组织覆盖的关键举措。我在今年省总工会全委会上曾提出一个数学模型,通过这个模型能简单推算出一个地方应有的工会会员数量。简单来说,就是以一个地方常住人口数除以4或者除以5,就是理论上该地区的工会会员数量。这里要考虑城镇化率,城镇化率65%以上除以4,65%以下除以5。比如一个县常住人口100万,城镇化率50%,按此计算工会会员应有20万人左右,但实际可能只有15万人。两者之间的差额,就是建会入会的空间,而这个空间主要集中在新兴领域。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和问题,从去年10月份起,省总工会、武汉市总工会在青山区开展了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我们找到了开展工作的路径,也看到了困难和问题。青山区为大家准备了试点经验资料和小册子,大家拿回去好好研究并学习借鉴。值得一提的是,这项工作与全总部署高度契合。今年4月30日,全总下发《2025年开展新兴领域工会组织“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我省的先期试点为落实全总部署争取了主动。如何贯彻落实省委和全总工作部署,关键是要抓好以下几件事。
一是抓好党建带工建。省总工会主动向省委及省委社会工作部汇报,争取联合以鄂社〔2025〕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新兴领域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意见》。这份文件就是我们开展工作的有力保障。从党建角度看,借助党的组织建设强化领导,争取重视与支持;从工建角度看,就是聚焦建会入会,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最近我到武汉市多家新经济组织调研,感受很深。比如,武汉海创公司,党委提出“四要四给”支持工会工作,即“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要物给物、要政策给政策”,“将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的事交给工会办”。再比如,盛天网络作为湖北首家上市互联网公司,企业发展与工会工作深度融合、融为一体。企业民主管理效果显著,职工通过多种渠道表达建议和诉求,充分发挥职代会的重要作用。同时,公司高度重视职工福利待遇,组织各类活动、安排体检,实行柔性上班制度,“我的工会我的家”氛围浓厚,有力促进了企业发展。这些案例充分证明,新兴领域工会工作做好了,事业就能蓬勃发展。
二是要把握关键环节。具体来讲就是“5个两”。第一,实现“两个”覆盖。新兴领域基层工会建设要实现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组织覆盖是基础,要确保新兴领域的各类组织都有工会组织;工作覆盖是关键,要让工会工作真正深入到这些组织中,发挥作用。第二,实现“两个”功能。工会要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政治功能方面,要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组织功能方面,要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把职工组织起来、动员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这两个功能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第三,落实“两项”制度。工会法确定的两个基本机制是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是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职代会制度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第四,建好“两块”阵地。要建好线上阵地和线下阵地。线上阵地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工会工作平台,及时发布信息、提供服务,加强与职工的互动交流;线下阵地要加强工会活动场所建设,为职工提供学习、交流、娱乐的空间。两块阵地相互补充,共同发挥作用,扩大工会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第五,抓好“两支”队伍。要抓好职工队伍和工会干部队伍。职工队伍是工会工作的服务对象,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要关心关爱职工,提高职工的素质和技能水平;工会干部队伍是工会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
三是总结推广青山区的经验。这次会议既是对青山区前期试点成果的总结,更是对后续全省全面推进的动员部署。青山区通过试点,新增工会组织89家,吸纳会员11,000余人,工作成效显著。青山区的试点经验值得全省推广,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来推动工作。根据前期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要注重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部分企业对建会存在误解,采取不配合甚至抵制的态度。面对这种情况,工会干部要保持冷静与理性,和风细雨地做工作,逐步消除企业的误解和疑虑。
我们可以和企业讲三个层面的道理。从“小道理”上讲,建工会是帮助企业发展的,企业想营利,工会可以帮助企业凝聚人心、创造价值,工会可以与企业同心同德、加快发展。通过工会工作,职工创造的价值比建立工会付出的成本和费用大得多。这是从企业家的切身利益出发,设身处地地为企业着想。从“中道理”上讲,企业的底线是守法经营。建工会是工会法规定的,是法律要求。这是从依法经营的道理出发,帮助企业守住底线。从“大道理”上讲,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总结了工人阶级的“4个不愧是”、工会的“3个不愧是”,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地位和作用的“3个不容动摇”。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基础,必须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这三个道理讲清楚了,我想新兴领域的负责人是能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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