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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随州五一劳动奖和随州市工人先号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

2023-2-28 09:28| 发布者: 宁宁| 查看: 11069| 评论: 0

关于做好 2023 年随州五一劳动奖和随州市工人先号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和大洪山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团结引领广大职工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踊跃投身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奋斗实践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根据《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今年五一前夕,集中表彰一批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授予随州五一劳动奖和随州市工人先锋号称号。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随州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在我市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随州五一劳动奖章授予为我市建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国籍员工。随州市工人先锋号授予以上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车间、工段、班组或部门(科室)。已获得市级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原则上不重复授予;副处级或者相当于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表彰名额

随州五一劳动奖状 20 个、随州五一劳动奖章 100 个、随州市工人先锋号 50 个。具体推荐名额见《名额分配表》(附件 1)。

三、组织领导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 2023年随州五一劳动奖和随州市工人先锋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市总工会主席舒敏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 2023 年随州五一劳动奖和随州市工人先锋号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总工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总工会,具体负责评选推荐日常工作。

四、评选推荐条件

随州五一劳动奖和随州市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扩大内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以及积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发展先进制造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推动区域优势互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改善人民生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随州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破除思想痼疾和体制机制弊端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一线岗位上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执政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评选推荐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始终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严把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保证推荐质量。

(一)切实增强三性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通过评选推荐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要以职工群众为中心,让职工群众当主角,让职工群众充分参与到评选推荐活动中来;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评选推荐全过程,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要紧紧围绕我市建设事业大局,以评选推荐先进引领激励广大职工为随州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

(二)严格落实结构比例。评选表彰总的结构比例要求是:

20 个随州五一劳动奖状中,非公企业不低于 35%7 个)。100个随州五一劳动奖章中,产业工人不低于 35%35 个),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 20%20 个),科教人员不低 15%15 个),农民工不低于 8%8 个),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不低于 30%30 个),少数民族职工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机关和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不超过 3%3 个),企业、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不超过 8%8 个)。50 个随州市工人先锋号中,企业班组不低于 65%32 个),非公有制企业所属部门、班组不低于 30%15 个)。为确保全市总体结构比例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在本地区、本产业(行业)、本单位严格落实评选推荐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推荐名额和结构比例要求进行推荐,对未按规定结构比例和标准要求推荐申报的,将对其相应结构的名额进行压减或取消,纳入全市层面进行统筹调剂。要注重推荐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业态劳动者;要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要注重推荐近两年在市级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事业单位和车间、工段、班组(科室)不能作为随州五一劳动奖和随州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

(三)严格推荐评选程序。坚持自下而上推荐,严格落实所在单位工会、所属地方工会、市总工会三级公示。所有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则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行政会议研究同意,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各推荐单位(各县市区、随州高新区总工会,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工会,市直各产(行)业、企事业单位工会,市直机关工会)要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所有推荐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会议研究决定,并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可在当地媒体或本地本单位

网上公示)。随州五一劳动奖状和随州市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必须公示具体完整的单位名称和简要事迹;随州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必须公示姓名、单位及职务和简要事迹。市总工会初拟评选推荐名单,经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市委、市政府表彰。

(四)严格落实部门联合审查。所有随州五一劳动奖章和随州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对象,须按照管理范围权限征求公安部门意见。申报随州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和随州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负责人,须按照管理范围权限经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还应按照管理权限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其负责人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须按照管理范围权限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其负责人还需征得上级党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就其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的审查同意。近 3年内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严重失信,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得申报。机关和事业单位推荐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还应征得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同意。跨区域的农民工可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推荐,须征得对方同意。

(五)严肃评选推荐工作纪律。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工作程序履职尽责,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执行相关规定要求,切实保证推荐工作的严肃性。要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要从严审核,对伪造相关材料、未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和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撤销其评选资格。要严守工作纪律,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六)加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本系统评选推荐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强化过程管控,严把结构、标准、质量关。要细化落实方案,精心组织、专项推进,不断提高推荐评选工作水平。

六、表彰方式

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市委、市政府印发表彰决定,并颁发奖牌(奖章)和证书。

七、时间进度安排

3 20 日前,各地各单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报送指定邮箱,纸质材料报送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对象汇总表(Excel 格式)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2、推荐审批表(word 版)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A3 双面打印);3、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代会决议、党组织或行政会议决议盖章纸质版;4、公示、公示无异议证明盖章原件和公示现场照片(或报纸、网上公示截屏);5、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复印件加盖公章;6、签署意见表原件;7、推荐对象 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电子版。

  联 人:谢秀玲 李文静

  联系电话:3593066

  地址:市政府办公楼 443

  电子邮箱:szghxxbs@.163.com

附件:

附件2 市五一奖状推荐对象汇总表.xls

附件3 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汇总表.xls

附件4 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汇总表.xls

附件5 随州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6 随州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7 随州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8 推荐审批表填表说明.docx

附件9 2023年随州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对象签署意见表.docx

附件10 2023年随州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签署意见表(一).docx

附件10 2023年随州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签署意见表(二).docx

随州市总工会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2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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