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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未果多次上访 工会调解终获解决

2024-1-10 15:06| 发布者: 宁宁| 查看: 4446| 评论: 0

吴某与某置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吴某2019年1月被某置业有限公司聘用为公司员工,主要从事内勤管理等工作,双方约定年薪6万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吴某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工作期间,公司以各种理由从未按约定向吴某支付任何工资,导致吴某多次上访反映情况,后在相关单位的协调下,吴某起诉该公司,法院委托曾都区调解中心调解。 

调处过程

2022年5月10日,曾都区人民调解中心“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受理了该案件,因置业公司在曾都区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较多,调解员多次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到现场调解,均被以各种借口拒不接受调解,调解员利用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其反复进行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公司终于同意当面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公司找出各种理由推托其不能支付吴某工资,在调解员推心置腹和苦口婆心的劝导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调处结果

2022年8月5日,吴某与置业公司签订调解协议,置业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将吴某的18万元工资支付给吴某。 

案例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本案中,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又遭遇恶意欠薪,因用工方在法院作为被执行人案件较多,准备“一赖了之”,原告反复上访却因为缺少证据无法解决,工会参与调解,多次、多方位做工作,为平息信访,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随州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曾都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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